天长地久vs曾经拥有

艳婷-传来的文字,不妨发表你的意见:

现代人爱情观'不在乎天长地久,只在乎曾经拥有'

.若是"曾经拥有"信徒,那并非爱而是占有,占有和真爱,相差很远!

"曾经拥有"过多少东西:车子、名牌、名誉等,这些东西你曾经对它们付出真爱?

"曾经拥有"的爱情像罐头,有expiry date的,过期了就要丢掉!

那你对"曾经拥有"这字有何看法?你觉得永远又是什么?

世上很多事都没有标准答案,一体可以有两面,甚至多面,

临床心理医师分析试婚者的结论就是:

如果要用试婚(或同居)来尝试大家可否生活在一起,既是大家还没做好“万全准备”展开人生另一个阶段的考验,心态上还是有“不合则离”的意图在当中。依据调查数字显示,经过试婚阶段的夫妻,离婚比率更高。因为大家压根就抱着“试试看”的心态。

就像今天这个话题,天长地久与否,可能很多人会觉得:

“未必是我的选择喔”

要知道,你有选择和赞同被选择的权利,说得更“白话”一点,从开始你压根就没有在“选择对象”的时候开始执行你“选择”的权利,到了对方选择“不善待”你,你又“选择”默默承受,这样的也行循环,往往外人会指责此人何等“没良心”,但~这不就是你的选择了吗?很多表面上看来“无奈”的赞同,无论背后原由为何,选了就是选了,不能因为你的模棱两可,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,因为你明明有选择的权利,结果你却选择了“被对方选择”。这也是一种选择,不是“没有选择”对吗?

就像很多人试婚的意图原本是想先“学习”相处,但结婚也可以学习学不是吗?问题就在:结婚后已成定局,不能“缩沙”,另一个说法,不就是自己压根就没看好这段关系,也没有“破釜沉舟”的意愿吗?这和一般人原先考虑试婚时思考的部分颇有出入对不?

当然,感情的事如鱼饮水,冷暖自知。每个人当然都有各自的“背后理由”,只是想提醒看官:如果把事情思考清楚,可能会为自己的将来节省很多悔不当初机率,还是强调:择己所爱~~爱己所择。

卉勤共勉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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